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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買芋頭酥,可能會碰到裡頭沒有芋頭的情況,像是號稱國宴指定甜點品牌賣的一款「芋頭小酥餅」,明明品名就有芋頭,但內餡卻不是芋頭,而是麥芽。實際詢問店員,店員一開始還說有芋頭,後來才改口說是「芋頭風味」。毒物科醫師說,若是「風味」,添加的可能就是含有「芋頭」味道的香料。

如果你有注意到,你可以知道在台灣的桃園地區,發現有許多的外勞蹤跡,成群結隊的數量,加上他們鮮少能在台灣擁有交通工具的情況,幾乎都會出現在車站以及捷運周邊,前陣子因為要探望家人,到了桃園區遊玩,一下火車,看到外面等計程車還有公車的外勞數量,不經讓我眼睛微之一亮,並且感嘆台灣現在的現象其實很令人擔憂,許多外勞仲介不斷徵人,從東南亞引進不少人力,這些人力也會派遣到各公司,尤其桃園也有許多產業工廠在此地發展,桃園更是工業科技大市,在桃園更有32個報編工業區,從傳產到高科技廠都有相當的數量,也因此缺工問題嚴重,近幾年因為疫情的關係,更是難以將國外的移工帶進台灣,除了擔心疫情更加擴散,也因為嚴格管制,導致移工意願降低,面對這樣的情況外勞仲介也是相當為難,希望疫情盡快度過,讓移工困境得以解決。

門市人員:「它皮本來就會有一點點顏色,皮而已。」

店員解釋,外皮部分多少會用到色素,是合法添加物,不過品名明明寫芋頭酥,卻沒吃到芋頭,民眾心裡難免會覺得怪怪的。外勞仲介

外勞仲介

過去各國立法例上約有四種:一、自由設立主義(亦稱放任主義),即公司之設立,全憑當事人之自由,法律不設限制。二、特許主義:即公司之設立須經國家元首以命令特許,或立法機關制定特別法律予以特許後,方可成立。例如:依立法院制定之中國農民銀行條例、交通銀行條例所設立之農銀、交銀。三、核准主義:即公司設立時,除須具備一般法規所定之條件外,並須主管機關(積極)核准,方可成立(如商業銀行、第一類電信、證券商之設立)。核准主義與特許主義之差別,在於前者係基於已存在之法律而由行政機關核准之;後者在於每設立一公司,須由元首命令成立或經制定一定之特別法律而成立。四、準則主義:即法律預先規定成立公司所需要件,以為準則。凡公司之設立符合此等法律要件者,即可取得法人之資格,不須主管機關積極核准,即可取得。此種主義又分為嚴格及單純準則主義。前者對公司成立之程序嚴格加以規定,並特別加重發起人責任,以防止濫設公司,造成假公司之名行詐欺之實的弊病;後者則程序較為寬鬆,亦未特別加重發起人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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